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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锦国际广场开发商单方改合同内容 业主不满

潍坊新闻网  2016-04-06 15:50

[摘要] 万锦国际广场开发商单方改合同内容,业主不满。

    万锦国际广场开发商单方改合同内容,业主不满

    潍坊新闻网4月6日讯 日前,潍城区万锦国际广场多名业主反映,山东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数百名业主的商铺租金不说,还要求业主交回预售合同,重新签订现房买卖合同。与原合同相比,新合同交房期限延后1年多,交房违约金由10%改为1%,就连房产证交付期限也由360日改为500日……如果业主不重签合同,开发商就不给办房产证。对此,售楼处李经理表示,违约金仍按原合同履行。律师表示,没了合同,怎么履行?

    反映 拖欠业主租金开发商称“没钱”

业主们买的商铺

潍城区万锦国际广场。

 
 

    潍坊新闻网4月6日讯 3月25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潍城区万锦国际广场,见到了市民刘女士。2012年6月份,刘女士与丈夫到潍城区看亲戚时,被万锦国际广场的售楼人员劝住,经过一番工作后,老两口对此处的房子动了心。“房款共178560元,竣工后托管给开发商,开发商每年返租,次返租3年,后期每年一返。”刘女士说,扣除3年租金,她支付126500元购买了一套商铺

    根据协议,开发商应该在2015年6月份返租,但到达期限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一分钱都没给。“我们所有的商品房都托管给开发商了,租金都没返。”业主徐先生说。

    据了解,业主们曾多次找过开发商,对方以“没钱”等理由推托。

    无奈 售楼处让换合同,内容不利业主

    除租金问题外,业主们还遇到了其他麻烦。前几天,万锦国际广场售楼处下通知,称要办理房产证,让业主们带着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去。一年多,终于能办房产证了,业主们非常高兴,可是当他们赶到时,却被告知要重新签订现房买卖合同。

    业主李先生仔细看过新合同后发现了问题。从李先生出示的两份合同中,记者看到原合同交房期限为2013年5月31日,新合同变为2014年11月30日;交房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由原来的10%变为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由原来的0.03%变为0.01%;商品房交付使用36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变为500日,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业主可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将房款退回,赔偿已付房款的0.1%变为0.01%,且业主们签订合同,只能选择继续履行,不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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