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收公用电费,外来车辆要交押金,收停车费却不提供停车位
加收公用电费,外来车辆要交押金,收停车费却不提供停车位
物业哪来的这些收费项目
潍坊新闻网3月2日讯 高新区世嘉铭园小区A区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同时,还收取价格高于普通居民生活用电的公用电费;福海花园小区对外来车辆收取10元押金或以车辆行驶证换车辆出入证;北苑小区业主交了停车费,却没有停车位……2月29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小区业主们遇到这些收费名目,虽然觉得不合理,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忍气吞声”。
世嘉铭园小区
交着高价公用电费 楼道灯却常不亮
2月29日,记者来到高新区世嘉铭园小区,见到了A区B座11号楼的几位业主。其中一位业主把前段时间向物业交费的一些收据拿给记者看。记者看到,除了物业管理费、水费、生活垃圾处理费,还有一项公用电费。
记者在这位业主2016年1月份的交费收据上看到,收费项目有2016年1月-6月的物业费、垃圾处理费,还有2015年7月-12月的水费、公用电费,其中公共电费一项为“50(度)×0.85(元/度)”。“这半年的公用电费就42.50元,比以前涨了一倍,也太不合理了。”该业主说,2015年12月份向物业交的是2015年1月-6月的公用电费,当时是“26(度)×0.85(元/度)”,没想到下半年就涨了这么多。
“我们交公用电费好几年了,以前半年20多元还能接受,没想到现在涨到40多元了,关键的是有的楼道内有时灯还不亮,漆黑一团。”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记者在11号楼1单元发现,包括1楼电梯门口的楼道在内,好几处楼道灯不亮,一片漆黑。
业主们说,起初,他们也没留意还单独收公用电费。“我们交了物业费,再交公用电费本身就不合理,而且这项收费的价格还这么高,远远高于民用电价格。”业主们说,公用电费是楼道和电梯里的照明费,物业费就包括了小区公共部位的卫生维护、照明。他们不明白,物业为什么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还收取公用电费?
相关部门
该物业做法不合理
对此,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收取的公用电费可能是开电梯的电费或是其他电费,具体她也不是很清楚。当记者询问其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时,对方说,负责人不在,未提供相关联系方式。
潍坊市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2012年我市出台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不含垃圾处理费等。公用电费实际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里面的费用。
潍坊市物价局房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相关规定,物业费里面确实已包含公用电费,物业不应该再单独收取此项费用。同时,每度电0.85元的价格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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