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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签购房合同是国家统一版本吗? 律师来解答

房天下  2010-11-04 16:01

[摘要] 近日,网友“linyushikong”去房管局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已经废弃几年不用了,但针对此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该网友产生了疑惑,便在业主论坛“律师在线”发帖提问,很快便得到律师的详细解答。

近日,网友“linyushikong”去房管局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已经废弃几年不用了,但针对此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该网友产生了疑惑,便在业主论坛“律师在线”发帖提问,很快便得到律师的详细解答。

点击进入潍坊生活—律师在线提问问题

山东英拓律师事务所在线值班律师周律师为期解答说,可能是购房合同版本现在已经不用了,单就合同本身而言是有效的,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购房合同版本一般是怎样拟定的,是统一版本吗?许多购房者发出疑问。

对此,周律师发帖解释,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实际上各地使用的大多是规范的地方性购房合同文本,例如潍坊市房管局监制的购房合同文本,是以国家建设部和工商局的统一文本为依据的,但更适合当地使用,再有合同当事人亦可以自行约定对示范文本的条款更改增补或删减。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版本是参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制订的,该办法已经对开发商的预售行为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与约束,因此合同版本中体现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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