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今年3月1号起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建立本地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同时农业部将选择两省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否与房地产税有关?业内表示有一定程度的联系。而网上已有传言称,未来10年,房子将是不值钱的东西,因为不动产登记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税:
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
网上也有另外一个版本,此版本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
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
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
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前面的版本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从目前情况看,未来的房地产税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能交得起的。也正是因为有房地产税的存在,未来不住人的房子会变得越来越少。(来源:邦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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