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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租房 享租金减免

新华网  2014-11-19 07:46

[摘要] 针对住房困难的社会救助对象,中国官方三部门联合做出部署。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3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解决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

《通知》明确了住房救助的对象,是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通知》明确,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采取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实施住房救助,其中对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给予租金减免。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住房救助是“兜底线”的,是针对特别困难群体实施的特殊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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