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日,潍坊市大陆盛景嘉园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召集业主进行抓阄决定小区停车位的租售,其中“必须一次性交清70年租金8万元”的长期租赁收费规定等,让很多业主都难以接受。
17日,潍坊市大陆盛景嘉园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召集业主进行抓阄决定小区停车位的租售,其中“必须一次性交清70年租金8万元”的长期租赁收费规定等,让很多业主都难以接受。
17日下午,记者来到这个小区的门口时,见到了仍在通知栏上张贴着的停车位租售通知。
在通知里,小区的车位、车库被分为六类,其中公共停车位包括“小区内路边停车位”和“楼座前后规划地上停车位”。通知的内容和王先生说的基本一致,王先生提到,由于车库为业主自愿购买,很多没有买车库的业主选择将车停放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但是,租售停车位的通知一出来,关于公共停车位的一系列收费规定,成了业主们最难以接受的问题。
王先生告诉记者,最初通知规定,关于楼座前后规划的地上停车位租金必须一次性付清,租赁期同本人房产证日期一致,8万元/个。后来由于业主们意见较大,新的通知又贴了出来。原有的内容改为长期租赁和临时租赁两种方式,长期租赁仍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8万元,租期同房产证时间”。
记者了解到,按照房产证日期,业主必须一次性交清70年的租金8万元,才算是长期租赁该公共停车位,这让一些业主连叫“租不起”。“哪有那么容易一下子拿出8万元?就算合同签70年,租金也应该一年一付啊。”王先生有他的担心,万一物业过几年撤离小区,新来的物管不认账咋办?或者业主如果搬家,剩下的租赁费会不会退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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