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中,夫妻双方约定将房屋归属给一方所有,然而,如果未进行产权人变更登记,而房屋因另一方个人债务被法院查封,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呢?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分析,指出债务人与案外人达成的关于涉案房屋归属的协议,即使经过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也不能依据该协议排除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明确指出,对于金钱债权执行中,案外人依据被查封后作出的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房屋所有权未经登记变更,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离婚协议无法排除房屋被查封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