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关注公积金提取问题,以前提取公积金需要经过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程序较为繁复!6月30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单位盖章环节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取消单位盖章环节。
具体要求如下:
一、取消单位盖章环节后,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只需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各分支(办事)机构业务窗口进行申请。
二、职工较多、提取业务较频繁的单位,在征得职工同意后也可选择集中批量办理提取。单位盖章环节取消后,公积金中心要求单位登记的台账可不再作统一要求。
三、以下两种类型的提取仍需单位盖章: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2、职工被判处死刑提取。
如上述两种情况提取申请人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的,其提取资金应先拨付至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要确保申请人身份证明、提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发现伪造文书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将按照《关于严肃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分支(办事)机构联系电话:
分支(办事)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市直管理部 | 8096273、8096220 |
高新管理部 | 8096273、8096220 |
潍城管理部 | 8188821 |
奎文管理部 | 8195280 |
滨海管理部 | 5301459 |
坊子管理部 | 7605668 |
寒亭管理部 | 7288559 |
峡山管理部 | 7737906 |
青州分中心 | 3889908 |
诸城分中心 | 6055268 |
寿光分中心 | 5258019 |
安丘分中心 | 4398350 |
高密分中心 | 2593117 |
昌邑分中心 | 7199782、7199783 |
临朐分中心 | 3166207 |
昌乐分中心 | 6233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