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开发商物业和热企“暗战” 住户很担心供暖

潍坊新闻网  2016-10-24 09:31

[摘要] 清华园小区开发商拖欠热企改造费用,鸿泰景园小区物业称热企不接手,华都·华府名城小区的供热设施不合格……离供暖越来越近了,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还没收取暖费,今年能不能供暖仍是个未知数。10月20日至23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清华园小区开发商拖欠热企改造费用,鸿泰景园小区物业称热企不接手,华都·华府名城小区的供热设施不合格……离供暖越来越近了,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还没收取暖费,今年能不能供暖仍是个未知数。10月20日至23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潍城区清华园小区

    开发商欠着热企改造费,取暖费至今没收

    记者来到潍城区清华园小区看到,几座居民楼上都架设了3米多高的供暖管道。业主告诉记者,这些管道都是去年由热企架设改造的。

    “我们原本以为去年刚架设改造了管道并供了暖,今年应该还能正常供暖,可是迟迟没有收取暖费。后来,我们才知道,开发商还欠着热企40多万元的改造费,今年能不能供暖,还不好说。”居民对此议论纷纷。

    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每年供暖都一波三折,让他们感到很无奈。“以前开发商在地下停车场安装了锅炉,用天然气供暖,但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效果也不好,我们一直想接上市政热力管网。去年终于接上管网了,可没想到,今年又出现这种问题。”居民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入住该小区已经四年多了,供暖一直是大家头疼的问题。

    “2014年10月份时,物业贴出通知收取暖费,可是交费户数不足70%,开发商就没有供暖。不给我们供暖也好,否则用那个烧天然气的锅炉,大家都感到提心吊胆。”业主们对记者说,他们迫切希望能接入市政管网,由热企集中供暖,并多次向开发商及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后来开发商同意联系热企给小区铺设管道等供暖设施,“去年冬天,小区虽然供暖稍微晚一些,但总算是直供了,而且效果也不错。”

    可是他们没想到,由于开发商一直拖欠热企的改造费,至今小区没人收今年的取暖费。“开发商也找不到人。”业主们说。

    当地街办出面协调,称今冬肯定能供上暖

    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了解到,开发商确实拖欠热企的改造费,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此事。记者又多次联系开发商,但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对于清华园小区的问题,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非常体谅业主的心情,也想为业主供暖,但去年对该小区进行供暖改造后,开发商至今还欠着他们40多万元的改造费用。“按双方的协议规定,开发商应该在2016年1月份就付清的,但对方迟迟不付这笔费用。我们拨打开发商电话,也无人接听,找不到人要这笔钱。”该负责人表示,对方不该这样,这让他们也非常头疼。

    目前,当地政府部门也正在协调此事,希望今年冬天能顺利为业主们供暖。小区所属的潍城区西关街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确实欠着热企一部分改造费用,这段时间,街办相关负责人一直在协调着清华园小区的供暖事宜。“目前,此事已初步达成协议,具体协议内容,暂不方便透露,但无论什么情况,今年冬天,一定会让清华园小区业主家里供上暖,业主们可以放心。”该工作人员说。

    截至记者发稿,该小区仍没收取暖费。

    经济区鸿泰景园小区

    物业曾贴出通知,表示他们是“被动代管”

    经济区鸿泰景园小区的几位业主表示,他们小区至今也无人收取暖费。业主们还给记者看了小区物业在10月12日贴出的通知,上面的内容显示: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由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给予设计、建设,具备直供移交条件,因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热力公司以开发商质保年限不到为由,不予接管冬季供暖。2014年、2015年冬季供暖均不足50%,但考虑到部分业主的供暖需求和申诉,物业公司被动代管,先后承担了设备调试、管道疏通维护、热量装置校验、24供热值班、费用代收代缴等大量工作,且部分业主仍不予理解。虽然本年度物业和业主代表积极移交,但主管部门仍以种种借口拒收……鉴于此,本年度及今后本物业公司将不再承担供暖工作,即使应业主申请供暖,物业也将移交其他专营公司。

    “物业贴出这个通知,说明物业也不想给我们供暖了,而热企也不接,那今年冬天,小区岂不是供暖无望了呀!”业主许先生说。

    几位业主表示,他们小区是2013年交的房,两年来一直由物业供暖。“物业购买热企的蒸汽供暖,实际上我们也想由热企直供,但看通知,是热企一直不接啊!”业主们对记者说,很多人家里都有孩子和老人,如果今年冬天不供暖,肯定受不了,“我们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热企称没接到移交申请,应该仍由物业供

    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两年,该小区的供暖一直由物业承担着,他们想让热企接手,但对方一直拒绝接收,他们也很无奈。

    对于鸿泰景园小区的供暖事宜,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没有接到物业移交申请。记者称物业贴出通知来了,说是热企不接手,并把通知内容告诉了该工作人员,询问到底怎么回事。该工作人员称要再落实一下,之后仍坚持表示,他们今年并没有接到该小区的供暖事宜,应该仍由小区物业给予供暖。

    为了给业主们供上暖,经过协调后,今年该小区仍由物业给予供暖。10月23日,记者通过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估计下周物业就开始收取暖费了,业主可留意下。

    潍城区华都·华府名城小区

    去年供了一个半月,今年迟迟没有收取暖费

    眼看着供暖季将至,位于潍城区春鸢路上的华都·华府名城小区的居民们又开始费心费力地想怎么取暖了。该小区2010年交房后,就一直以管道未与市政供热管网连接为由无法供暖,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去年春节前。

    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春节前,小区开发商潍坊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每户业主收取了700元左右的供暖费并供暖。“据说是开发商向热企买的蒸汽,供暖持续了一个半月左右吧,虽然效果不理想,但起码是供了,家里暖和了。”王先生说,眼见着今年供暖季将至,大家都翘首期盼着能够享受到暖气。

    “别的小区都收完了,我们小区到现在都没有动静,看来今年的供暖又没戏了,手里攥着取暖费都没处交。”说及此事,小区居民们直呼“寒心”。

    供热设施存问题,热企希望开发商尽快整改

    对此,小区物业鼎龙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物业方面确实仍未收到任何关于供暖的通知。“去年供暖一个半月,是由万潍热电送汽、开发商管理的,物业并未参与其中,至于今年是否供暖,物业方面不知情。”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20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潍城区西关街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供暖问题,近年来居民们多有反映,街办方面为此也多次召集开发商及热企进行协调。“经过协调,去年已经开始集中供暖了。前期我们也刚刚开了协调会,开发商与万潍热电方面正在就一些细节方面进行协商。”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今冬是直供还是通过换热站供暖,还要取决于协商的结果,但小区今冬一定会实现供暖。

    对此,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段时间该公司已经联合潍城区相关部门对该小区的供热设施进行了初步验收,发现其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并现场向开发商提出了整改方案。“去年供暖一个半月,该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就维修了十余次。通过我们前期的初步验收,也发现该小区的供热管二级管网、热计量表等设施都存在一定问题,我们也希望开发商方面能够尽快整改。”该负责人说。

    10月23日,记者了解到,该小区还是没有收取暖费。

    热企声音

    开发商自建供热设施难达验收标准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类似鸿泰景园、华都·华府名城等小区这样的情况仍有不少,开发商建成了供热设施,然而在实际的验收过程中,却往往因设施不合格屡屡被供热企业拒绝接收,或者接手后由于管道问题频出,导致供热效果不理想的情况非常多。

    那么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建设是否具有硬性标准呢?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市内多家供热企业。

    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条文的规定,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应由供热企业进行设计施工,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费用,但在实际中,供热企业并没有制约开发商的权利。“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开发商到供热企业办理相关的上网供热手续,并缴纳各项相关费用后,由供热企业设计并进行施工,但现实中,开发商往往自建供热设施。”该负责人说,在供热设施的建设方面,开发商与供热企业的建设理念不同,往往无法达到供热企业的验收标准,由此就会陷入供热企业难以接手的困境,“开发商建设往往是为了省钱,而供热企业建设则是为了质量,两相对比,差别就出来了。”

    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内的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进行验收,建设方面对选用何种材料、规格等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由供热企业进行设计、建设的话,费用方面可能较高,开发商为了利益大化,往往会选用低价中标的单位来建设。”该负责人说。

    相关规定

    供热经营设施由供热企业设计建设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也查阅了《山东省供热条例》,发现其中对住宅小区的供热设施建设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十四条、十五条指出,新建住宅小区内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投资、设计、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调配合供热经营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供热经营设施的建设资金,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用于供热经营设施的投资建设。而供热工程竣工后,供热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进行监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另外,我市拟出台的《潍坊市供热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包括供热管道、换热系统和用热计量装置),由供热企业负责设计、建设。供热经营设施的建设资金,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用于供热经营设施的投资建设。而未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区和镇、村,新建住宅小区供热经营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设计、建设,建设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供热企业缴纳。

    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随着《潍坊市供热办法》的施行,能够对供热设施的设计、建设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记者 刘晓梅 张身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