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日记者获悉,潍坊发改委将于9月24日召开听证会,来研究制定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4日记者获悉,潍坊发改委将于9月24日召开听证会,来研究制定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潍坊天然气价格八年未调
潍坊现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于2007年8月1日制定,执行2.50元/立方米,至今未作调整。
据统计,2014年度潍坊港华燃气公司供实际点火的壁挂炉用气户为19612户,用气总量1129.1万方,户均用气量约576方。其中,年度用气量超过300方的用户共计12908户,用气总量为1035.4万方,户均用气量约为802方;年度用气量超过360方的用户共计12133户,用气量为1009.8万方,户均用气量约为832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居民用气档量基数和价格,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分为三档。其中: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价格水平原则上与档气价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档气价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同时,对独立采暖、低收入群体利益保障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在制定阶梯价格制度方面也作了明确要求。
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用途。
用气量分三档,拟定两套方案
考虑到空置房的非正常用气,以及能源可替代性等因素,以每户四口人为基数,将居民用户每月用气量划分为三档,气价实行分档递增。拟定了两套收费方案。
方案一中,档: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到户综合气价,即每立方米2.5元;第二档: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气量,气量每月每户30立方米(不含)-70(含)立方米,按与档用气价格1.2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00元;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用气量,气量每户每月70(不含)立方米以上,按与档用气价格1.5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75元。
该方案与山东省已出台的临沂、淄博两市的阶梯气价方案基本一致,比较容易为大多数用户所接受。同时落实了上级保基本、公平负担,多用气多负担的原则,减少了企业的交叉补贴,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倾向于此方案。
方案二中,档:气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含)及以下,执行居民生活用气到户综合气价,即每立方米2.5元;第二档: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气量,气量每月每户25立方米(不含)-60(含)立方米,按与档用气价格1.1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2.75元;第三档:满足特殊需要用气量,气量每户每月60(不含)立方米以上,按与档用气价格1.4倍比例确定,即每立方米3.5元。该方案更多地考虑了壁挂炉用户的用气情况和承受能力。
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户”
潍坊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执行范围,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供气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实行阶梯气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燃气表为一“户”。
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全年分档气量按月用气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的气价标准,用气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用气量跨年度不累计、不结转。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申请时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供气企业营业厅办理认定手续,所享受政策自认定的次月起执行。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按照一档、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如执行方案一,每立方米用气价格为2.75元;如执行方案二,每立方米用气价格为2.625元。城市“低保户”家庭,用气价格按阶梯价格执行。
对城市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由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认定)安装壁挂炉采暖的用户,年用气量在8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档居民生活用气到户气价,即每立方米2.50元;800立方米(不含)-1000立方米(含)的用气量,按与档用气价格1.1倍 比例确定;10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按与档用气价格1.4 倍比例确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