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日上午,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活动开始,首批195户通过审核的家庭经过电脑公开摇号后确定选房顺序。据悉,这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之后的首次配租活动, 在潍城、奎文、高新以及经济开发区筹集446套房源供选择。
18日上午,潍坊市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活动开始,首批195户通过审核的家庭经过电脑公开摇号后确定选房顺序。据悉,这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之后的首次配租活动, 在潍城、奎文、高新以及经济开发区筹集446套房源供选择。
记者了解到,本次配租共分四个步骤,一是摇号,二是看房,三是选房签合同,四是入住。摇号阶段只摇取选房顺序号,不现场选房。18日上午9点,摇号仪式正式开始,为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举行,在有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电脑摇号之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媒体记者代表等现场进行监督。首批195位申请者按照之前确定的优先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先后次序进行摇号。
记者了解到,本次446套房源分布于7个小区,位置选择上为分散布点,除了考虑到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之外也包涵方便就业的因素。此次活动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之后的首次配租,在房源、标准、政策等方面做到了统一。据悉,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从2012年起,潍坊 共采购了486套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已有446套具备配租条件。2015年 又计划了500套房源,据悉已完成 采购,将陆续推出。
在房源价格方面,施 府定价,由物价部门采集信息,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在租金方面,60平方米以内,优先对象、低生活保障对象免金,其他低收入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 确定的平均价格40%的租金,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 确定的平均价格70%的租金。本次配租的小区根据地域不同,保障对象不同,租金按照每平方米3.2元至12.2元的标准收取,每套房月租金界于200元至600元之间,远低于市场价。而根据住房朝向情况,还允许在基准租金基础上上下浮动,其中北向房屋下浮20%。
18日上午的摇号仪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也将于当日下午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同时由各区将选房顺序号通知到辖区内每位申请对象。19日上午,本次配租的七个项目现场开放不同户型、朝向的房源各两套供保障对象参观。20日、21日,保障对象分4个批次选房签约,24、25日两天,凭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费用,领取钥匙,安排入住。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10月份提报复核材料进行年度复核。
446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潍城区
渤景湾小区169套,位于长松路以西、卧龙西街以南。
奎文区
生活城小区114套,位于奎文区胜利东街4778号。
华安·锦绣樱园小区2套,位于奎文区虞河路以东、樱前街以南。
高新区
玉清嘉苑小区114套,位于银枫路以东、玉清东街以南。
中阳·金丰名苑小区27套,位于银枫路与卧龙东街交汇处东南。
金都国际广场17套,位于北宫东街以北、潍县中路以西。
经济区
居易家园小区3套,位于经济开发区北海路以西、新元路以东、玄武东街以北。
潍坊市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政策:
保障范围
市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综合保税区)所辖范围内,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员。
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指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的保障方式。
申请条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收入标准线(26327元);
2、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城市常驻 。
符合本条1、3款规定,无私有住房且年龄达到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提报材料
1、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批表申请表、承诺书、低收入认定表,由所在居委会提供。
2、上年度收入情况证明。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提供低保证明。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 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出具;
3、住房情况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 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
(2)先到居委会领取《市区居民住房情况协查通知单》,然后到市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出具《潍坊市保障性住房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 权证;
4、申请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除申请人外,其他家庭成员需由 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未享受保障的证明。
5、 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和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6、租赁协议;
7、与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
申请时间每季度首月的1-15日为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审查程序
申请人直接到 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未设立居委会的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公示后领取许可证,享受保障。
保障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9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5.4元;坊子区、寒亭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3.6元。补贴面积标准为每户家庭补贴60平方米(建筑面积),租房面积达不到60平方米的,按租房面积补贴;租房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
保障退出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单身)于每年向 所在地居委会如实申报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化情况,按本说明第六条进行复核,对变化情况属实且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调整补贴额度;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退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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